一、基金会充分了解捐赠方捐赠意愿,详尽告知双方权利义务。
二、基金会根据捐赠人意愿,协商制订捐赠资金使用办法,起草《捐赠协议》。
三、签署《捐赠协议》。
四、捐赠方根据协议履约(交付捐赠资产)实施捐赠,基金会收到捐赠资产后及时在基金会主页公示,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捐赠票据,颁发捐赠证书。
1. 资金捐赠:在资金到帐后,根据捐赠资金的实际金额开具捐赠票据。
2. 实物捐赠:在捐赠物到达基金会后,基金会会根据捐赠人提供的有效计价凭据,开具捐赠票据;捐赠人无法出具计价凭据的,基金会将通过评估机构对捐赠物进行价值评估,无需评估的捐赠物由基金会自行按公允价格进行评估,以评估金额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。
3. 其他捐赠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基金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捐赠用途专项分类管理,专款专用。
六、基金会定期检查、监督捐赠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,并向捐赠方及时反馈情况。
七、捐赠方有权向基金会了解捐赠财产的管理、使用情况,并提出建议和意见,基金会应及时反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