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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公布西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、监事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10-10    点击量:

基金会各部门:

西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、监事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经8月8日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定通过,现予公布。

根据基金会实际和《西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》,基金会理事会设秘书处,负责处理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理事会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和财务室。

一、基金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组成

(一)基金会理事会

理事长:孙沛勋

秘书长:杨永革

 事:孙沛勋   杨永革   刘利华   孟祥福    

(二)基金会监事会

监事长:冯  林

监  事:褚  琳   巩雪松

二、基金会理事会工作职责:

1.制定、修改章程;

2.选举、罢免理事长、秘书长;

3.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,包括资金的筹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

4.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;

5.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
6.决定设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;

7.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8.听取、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,检查秘书长的工作;

9.决定基金会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;

10.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。

三、基金会监事会工作职责:

1.检查监督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;

2.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情况。

四、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:

(一)秘书处工作职责:

1.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;

2.拟订资金的筹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

3.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;

4.组织制定工作计划,分解落实各项工作;

5.联络、协调校内各部门各单位;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办公室工作职责:

1.负责各类公文、函件的签收、传阅和归档工作;

2.负责基金会网页的设计、维护和更新;

3.负责各种捐赠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;

4.负责基金会的基金运作工作;

5.负责项目的实施、管理、跟踪、评估及反馈;

6.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各项检查;

7.负责策划、组织、开展筹资等公关活动;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三)财务工作职责:

1.按照基金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施财务管理工作;

2.负责基金会年度各项财务报表的编制,接受审计、财税部门的年度检查;

3.负责基金会内部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实施;

4.负责基金会会计财务档案的建档与管理工作;
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.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;

2.拟订资金的筹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

3.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;

4.组织制定工作计划,分解落实各项工作;
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        西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2018年8月10日